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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师办是站业务工作综合协调部门,在站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业务工作协调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 负责办理受监工程的监督申请业务,审查受监工程造价,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监督费的收取工作,并按划分区域分配各科室 监督任务。重要事项及时报告站领导处理解决。
二、 负责竣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监理资料的审查工作。
三、 负责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各类业务资料、文件的汇集、完善。负责或参与业务技术培训。
四、 承办站领导签发的停工、复工通知单和质量事故查处单。
五、 准确及时做好本站监督业务统计报表,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及站领导。
六、 负责本站检测中心,各县(市、区)质监站的业务报表及各类质量报表的催办、汇总。
七、 负责安排处理“不合格”检测报告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工作。
八、 督促检查监督科技术资料核查标准的统一性。
九、 负责监督报告的送交和监督档案的整理、汇总。
十、 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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